今年以来,虚拟“数字人”市场快速升温,多家科技企业发布了“数字人”相关产品。近日,百度发布国内首个可在APP内互动的超写实“数字人”。此前,阿里巴巴开发的超写实“数字人”AYAYI正式“入职”阿里,成为天猫超级品牌日的数字主理人;OPPO发布的基于虚拟人多模态交互的手机智能助手,可实现与用户在多个场景生态下实时交互;B站专门为虚拟主播开设分区。不知不觉,虚拟“数字人”已经开始走进我们的生活。
虚拟“数字人”是指具有数字化外形的虚拟人物,背后集成了多模态建模、语音识别、知识图谱、视觉技术等综合AI能力,其在社交、传播、营销等领域的价值正在逐渐显现。对于用户而言,虚拟人是进入虚拟世界的必要化身,用户可以根据喜好设置多个形象迥异的分身;对于经纪公司而言,虚拟偶像比真人违约风险低,因此其有意愿孵化虚拟偶像和虚拟主播;对于商家而言,多样化“数字人”的上线也能获得更多商业化场景,拓展新的数字营销空间。
随着相关技术逐渐成熟,“数字人”作为与虚拟世界交互的重要载体,潜在市场广阔。调研机构数据显示,到2030年,我国虚拟“数字人”整体市场规模将达到2700亿元。
千里之行,始于足下。即便是虚拟“数字人”,前行也要脚踏实地。尽管概念火热,但目前产业仍处于较为初期的阶段,发展还面临政策、资金、技术、人才等层面的限制。
虚拟“数字人”能否走远,核心在技术。目前虚拟“数字人”的制作方式自动化程度低、生产门槛高,关键技术还不完全成熟。下一步,要继续加大关键核心技术创新,降低“数字人”生产制作成本,提供更加自然逼真的相处体验,提高对“数字人”面部和声音的还原度,推进“数字人”开放平台建设,增强技术可及性。
虚拟“数字人”能否走远,关键看应用。目前虚拟“数字人”市场正处于前期培育阶段,替代真人服务的虚拟主播和虚拟IP中的虚拟偶像是目前的市场热点,应用偏向娱乐化。随着人工智能技术不断成熟,虚拟“数字人”市场正逐渐向生活服务领域拓展。未来,数字技术的进步将为“数字人”创造更多元的应用场景和更大的发展空间。
作为新生事物,人们对于虚拟“数字人”的认识还存在不少空白。在体系标准层面和安全伦理层面,不仅行业内缺乏统一技术标准和要求,产品质量良莠不齐,相关法律法规、伦理规范也尚待完善,存在一定潜在风险。要加紧研究各类虚拟“数字人”应用对人的心理影响,以及对人类社会带来的影响,并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。